彰化一名女子曉雲(化名)與男友交往5年後奉子成婚,未料卻與婆家相處不睦,丈夫阿豪(化名)甚至在妻子懷孕期間見到愛妻委屈受辱,也僅僅只是冷眼相待,並無任何積極作為。為此,曉雲不堪受辱,提起勇氣表示離婚,並向法官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彰化地院審理,宣判孩子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母親曉雲則為主要照顧者,父親阿豪則有合法探視權。

判決指出,曉雲與阿豪透過信任的親友互相結識,因雙方適逢結婚年齡,因此交往後火速墜入熱戀期,雖然阿豪沉默寡言,不過每當爭執均會退讓,幾乎不曾發過脾氣,也會陪伴對方參與家族活動。對此,曉雲認為阿豪除了個性稍顯木訥,但脾氣溫順,可託付終生,交往1年後意外懷孕,二人也因此走入婚姻裡。

曉雲坦言,二人交往時,僅曾和阿豪的家人吃過兩次飯,家人雖然看似並未有大問題,不過當阿豪的母親談到結婚時,卻一改常態、介入甚多,不斷要求二人公證結婚即可。面對親家的條件,曉雲的家人認為終身大事不可草率,希望還是能舉辦簡單的婚禮;阿豪則因曉雲不聽從母親安排,表現極為不悅,婚後即讓她搬至婆家、服伺公婆。

面對丈夫提出的要求,曉雲無條件服從,才發現婆婆個性強勢、凡事喜歡控管,與兒子阿豪的感情也過於緊密,原以為丈夫只是不善言辭,對婆婆卻極愛撒嬌、談天說地,但面對自己卻十分冷淡,不願多言。另外,曉雲也無奈指出,雖然她曾想過與阿豪多多相處、增進夫妻情感,但丈夫卻會露出不耐煩的表情,再藉瑣碎之事加以責備,三不五時拿她當出氣筒。

不僅如此,曉雲懷孕時身體不適,請求阿豪帶她前往產檢卻遭到拒絕,為此僅能向娘家人求助。阿豪不僅未體恤妻子孕期的不易,發現她與娘家往來密切後竟大發雷霆,命令妻子不准回娘家,卻又不願給予協助,讓曉雲獨自一人面對所有不適。

歷經多重壓力,曉雲身心崩潰,早產誕下孩子後卻仍面對婆家冷淡對待,不僅被丈夫以加班為由拒絕照看孩子,或是稱無錢支付費用,更一度要求孩子進行親子鑒定。最終,曉雲不堪承受折磨,憤而提出離婚。

彰化地院審理,曉雲在婆家發生口角後攜子返回娘家,並無任何違反常情之處,並認為阿豪強調孩子不願回去這一點,並未提出任何事證,同時依據他先前所傳訊息:「如果妳要xx,認為妳可以照顧好他到長大成人,我願意放棄一切,監護、扶養、探視一律放棄,如果妳OK,寫好協議書,我簽,找時間戶政見」等語,顯見他並無任何異議。

為此,法官日前宣判孩子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母親曉雲則為主要照顧者,父親阿豪則有合法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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