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的24歲蕭姓女子於去年進口一批貨物到台,台北關人員查驗時,發現裡面是9管活螞蟻以及1管種子,認為她違反防疫法,但檢方發現進口的螞蟻只有在農委會成果報告中被列為有害生物,但並未公告為有害生物,偵結後處分蕭女不起訴。

檢方指出,家住高雄的24歲蕭姓女子於去年國慶日委託貨運公司向關務署台北關申報進口1批貨物,待貨品抵達快遞貨物進口專區時開箱查驗,發現該批貨物內放的竟是9管活螞蟻以及1管種子,包含「收割家蟻屬」的「東方收割家蟻」、「針毛收割家蟻」,被依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非法輸入有害生物罪嫌移送。

蕭女辯稱,她是從去年9月從淘寶購買2管工匠收穫蟻及2管黑平截弓背蟻,沒有買種子,也不知道有些螞蟻不能輸入。檢方調查,收割家蟻屬蟻類包含Pogonomyrmex屬和Messor屬,Messor屬為台灣無紀錄種類,而「東方收割家蟻」、「針毛收割家蟻」則具有危害種子紀錄的有害生物,但均未經主管機關公告為有害生物,只有在農委會成果報告中被列為有害生物。

雖然根據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有害生物不以公告為限,但農委會成果報告包括摘要、前言、計畫目標、實施方法與步驟等,2012年度計畫執行結果及討論、2013年度計畫內容等大綱,文字繁多,僅及提「其中亦有些為收集種子,可能造成農業危害之收穫蟻屬」了了隻字片語,難讓公眾知道「收割家蟻屬」、「東方收割家蟻」、「針毛收割家蟻」是有害生物,也沒有其他證據蕭女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犯行,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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