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業銀行前負責人王貴鋒與台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負責人周哲男合作,以公司名義租豪車、私人飛機、豪宅,還帶親友出國並「贊助」廣告費給周,掏空商銀、保經11餘億。新北地檢署今(21)日偵查終結,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並具體求處王貴鋒15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
檢方指控,王貴鋒2014年擔任台中銀保經董事長期間,以台中銀行或台中銀保經需用公務車為名,向周哲男租賃Bentley Mulsanne等名車供給私用,讓兩間公司為自己支出2億5540萬的租車費。
王貴鋒又在2016年起為己私用,要周哲男購入龐巴迪等豪華私人飛機,再以台中銀等兩間公司名義向周男租賃,讓兩間公司不僅每月需支出350萬至800萬不等基本運行費,還為自己墊付33趟每趟96萬至960萬不等的飛行費用,其中包含帶一家五口去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加等地旅遊的飛行費用。
檢方調查還發現,王貴鋒因熱愛雪茄,為了擁有隱密空間和同好一起抽雪茄、打牌,以彰顯財富地位,用私人公司名下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豪宅設立私人招待所後,利用周哲男當人頭,以台中銀保經招待所名義租用私人招待所,還向台中銀、台中銀保經報銷裝潢、酒水等費用,使兩間公司受到7686萬元損害。
另為讓替自己「辦事」的周哲男拿到利潤,王貴鋒以公司名義自2014年起贊助周的公司卡丁車等賽事廣告,再挪用台中銀、台中銀保經兩公司3億6780萬,另指示賴麗姿以台中銀保經名義,自2016年起以公司名義每月花費3萬承租台北市中山區豪宅,名義上作為台中銀保經台北行政辦公室,實則作為賴麗姿子女在台北就學住宿場所,使台中銀保經受有288萬元損害。
檢方指出,王貴鋒、賴麗姿等人豪奢行為致使台中銀、台中銀保經兩公司受有11億1872萬元損害,王貴鋒私人獲利共4億7304萬元,審酌王貴鋒否認犯行,還將奢侈行為美化為公司業務需要,台中銀的內控制度在王貴鋒絕對權力下被架空,指摘王貴鋒的傲慢心態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若不處以重刑、難以矯正其犯行,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等罪起訴王等人,並具體求處王貴鋒15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
檢方並認為台中銀未考慮全體存戶、股東利益,改正形同虛設的內控制度,亦沒有積極主動追償過去所受損害,還將王貴鋒利益置於最優地位,未見改善,為求台中銀永續經營,請法院亦科處5億餘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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