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羅時豐小兒子去年10月,獲知余姓友人的女友,被1名胡姓男子騷擾,羅、余等共5人前往北投區東華街,持空氣槍、球棒脅迫、痛打胡男,胡事後驗傷報案,並指控羅等人搶他4萬元及車鑰匙,士檢21日偵結,依強盜罪起訴羅在內的5人。

起訴指出,余姓男子去年10月29日接獲羅姓女友來電,表示遭到胡姓男子騷擾,憤怒的余找來羅時豐小兒子、鄭姓、蔡姓共5人,眾人先在內湖區洗車場集合,並攜帶空氣槍及2隻球棒,次日凌晨前往羅女東華街住處,羅女開門後,5人隨即衝入,羅先拿槍抵住胡的頭。

眾人隨後將胡一陣痛打,還拿出他的手機查看,向胡嗆聲後才離去,胡事後驗傷,包括頭部外傷併左臉瘀青腫脹、四肢則有多處鈍挫傷、瘀青。

胡男隨後報案遭打,還指控余、羅等人偷走他4萬元現金及車錀匙,北投警方循線追查,逮捕羅在內的5人到案,但士檢調查後,發現羅等人確有毆打胡,但並發現任何偷錢的事證,竊盜部分不起訴。

起訴指出,余、羅等人結夥攜帶凶器,將胡控制毆打,依強盜罪依法起訴,另羅女事後對胡提告妨害性自主,經檢視雙方手機對話,也難認胡有脅迫羅女發生關係,給予胡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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