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8歲鍾姓男子,今(23)日凌晨3時駕駛麥拉倫超跑並違停於中美街一處店面前,隨後被巡邏員警查獲酒駕情事。鍾男卻拒絕警方攔查,當場遭到開罰18萬元,車牌也被拔掉;經拖吊業者告知警方,若貿然「硬拖」恐造成車輛電腦系統毀損,因此警方僅能先依法開罰,並派員警暫時在現場看管該車輛。
據了解,鍾姓男子所駕駛的Tiffany藍色麥拉倫超跑為2018年出廠的「570s coupe」,要價高達1088萬。由於鍾男拒絕檢測,警方因此依法將車牌摘除,並派員現場看管,同時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56條開罰。警方表示,已聯繫鍾姓車主,後續將把車輛移置保管,以免觸犯其他法規。
第一分局呼籲,取締酒駕為警察持續性之重點工作,本分局將針對酒駕易發生事故之路段及易飲酒處所之周邊道路,加強規劃巡邏或路檢勤務以防制酒駕,亦請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如有飲酒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酒後找代駕」或搭乘替代運輸工具,以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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