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今天(24日)宣布將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對於在野黨要求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表示,既然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有涉及違憲,而且也已經提出釋憲,我們還是應該要等到釋憲結果之後再做決定。
行政院提出的國會改革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賴清德在總統府發表敞廳談話,並接受媒體提問。
針對在野黨可能要求他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呼籲在野黨,應該要尊重憲法的嚴肅性、大法官還沒有做出釋憲結果之前也不貿然採取行動。
至於賴清德此次為何未採取院際調解權解決問題?未來如果新國會還是爭議,是否有可能來運用院際調解權?
對此,賴清德表示,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以及中華民國憲法涉及的違憲爭議,除影響到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之外,也牽涉到總統府這個憲政機關,他已經提出釋憲,他是當事人,就不宜再運用憲法第44條總統的院際調解權。
但是未來如果五院之間有爭議,他說,有必要的話,「我會採用憲法第44條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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