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國會改革覆議案,賴清德總統今天宣布,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法案,但也將依法聲請釋憲。除了總統府、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聲請釋憲外,監察院今也發布採訪通知,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明將宣布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監察院在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時,就直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涉違反權力分立。
監察院也點出三點問題,第一、憲法第95條、第96條規定之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第二、立法院調查權是為取得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資訊之輔助性權力,本應受有限制,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有別,不應重疊,更不應互相影響或妨害。
第三、監察院調查中案件,非屬立法院調閱卷證之對象。監察院指出,依釋字第729號等解釋意旨,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同理證之,法院審判中案件及監察院調查中案件,自非屬立法院調閱卷證之對象。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