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在臉書社團上看到租屋廣告訊息,標榜房屋坐落於精華地段、交通便利,陳男與對方聯繫,對方表示僅須預付2個月租金,共約2萬元作為押金,就會帶他優先看屋,陳男不疑有他,但完成轉帳後對方卻找各種理由推託,甚至通訊軟體開始聯繫不上,加上沒有對方的真實姓名和實際住址,陳男才驚覺被詐騙。
刑事局指出,在網路上看到低於市場行情的招租訊息,且要求須先付訂金才能帶看房屋,很有可能就是租屋詐騙的陷阱。
警方表示,這種租屋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詐騙集團通常在臉書張貼租屋廣告,以精美裝潢、低廉租金的貼文吸引被害人上鉤,並且以先付訂金即可取得先行看房等話術誘使被害人匯款,等到款項到手後隨即人間蒸發。
刑事局呼籲在外租屋的民眾,勿在簽約前交付金錢給宣稱自己是房東的人,確認對方是房屋或建物所有權人,小心提防房租價格顯不合理的出租訊息,應在較能把關的租屋網尋找物件,以避免租屋詐騙。如遇可疑的情況,可以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直接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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