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綠能廠商收賄案,昨(4)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40路南下搜索雲林縣政府、縣議會與議長黃凱等住所,帶回黃凱等21名被告,複訊後黃凱被聲請收押禁見,其餘4名被告以10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被告請回。
據了解,雲林縣政府對於綠能光電業者申請「種電」用地,設有嚴格規定,尤其需取得廠址當地許可,業者才可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建廠。新北檢調獲報指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夥同另名議員,疑向一家綠能光電業者索賄,金額至少上百萬元,再利用議員職權護航,幫忙喬地方許可等弊端。
雲林縣議會表示,議會配合檢調提供相關資料,議長雖遭檢調約談,但議會運作有其議事規則,並不受影響。檢調前往雲林縣政府搜索,帶走一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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