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9日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方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方法院。對此,《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10日就表示,「鄭文燦要調度現金,一億都不是問題,以億做單位來談」,引發討論。
本案是因2017年桃市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地主認為若以區段徵收配地較少,採自辦重劃配地較多,獲利估計可達35億元,涉嫌在2017年8月以500萬元現金,在桃園市長官邸行賄鄭文燦。
高院認為,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鄭文燦得輕易與上述涉案人接觸、聯絡,且他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
桃院指出,目前交付款項之對向犯除高齡90歲之楊男交保在外,其餘被告均已裁定羈押禁見,本案案發迄今許久,相關蒐證照片已顯現在卷,故難認檢方聲請羈押之理由有據,裁定鄭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吳子嘉10日在網路節目《董事長開講》中表示,「鄭文燦要調度現金,一億都不是問題,以億做單位來談」,吳子嘉最後更說,「鄭文燦是跟建商合作的,有多少土地的費用,他捐助給新潮流多少錢、幫新潮流多少忙,這些絕對是上億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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