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今天晚上收到高院發回,桃院表示,承辦法官決定於11日下午2點整開庭。

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9日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方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方法院。

桃院表示,承辦法官決定於明(11)日下午2點整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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