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自7月1日起實施傷害醫療正本收據理賠及落實損害填補機制,現狀來說,因暫無損失分攤型商品,故可要保商品類別應屬正本收據理賠制,旺旺友聯表示,國人可依自身風險狀況評估需求契約張數,亦得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自主決定向那家業者申請理賠金,惟於投保多家的前提下,可能產生第二家僅給付差額的議題,不過申請理賠因屬保戶自主權利,無論先後順序,只要未獲足額損害填補,均不得拒絕受理,否則即違反相關規範。
旺旺友聯提醒,在正本收據理賠新制下,國人投保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時,均須簽署「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確保要保人充分理解同一次醫療行為就數個同性質保險商品所獲得理賠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已支付之醫療費用總額。
旺旺友聯說,保戶申請保險金時,除需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外,其中部分相關費用若已獲得其他保險商品理賠者,次一家接獲申請的業者只能就前一家業者理賠不足之剩餘差額進行理算後在保險金額內給付。
由於未來醫療保險給付,保險公司只作「損害賠補」,因此,保險公司也必須評估保戶適合度及需求,不應無限度接受民眾申請投保多張實支實付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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