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男大學生因偷拍室友女友更衣及女性朋友洗澡,被新加坡法院判處28週監禁。
根據新加坡法庭判決,29歲的被告面對六項偷拍及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檢方選擇其中兩項提起公訴,剩餘的罪名則在量刑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8年為南洋理工大學的學生,與一名室友同住校內宿舍。由於隱私問題,兩人用簾布將宿舍一分為二。
2018年11月25日,被告在宿舍休息時聽到室友那邊有聲響,認為是室友女友在更衣,立即啟動手機錄影功能,將手機放置在室友床角,暗中拍攝整個過程,自己則假裝沉睡。待室友女友離開後,他將錄影片段轉存至電腦。
2020年8月15日,被告與三名女性朋友前往烏敏島遊玩,其中一名女性朋友在他家借用浴室沖涼。被告熱心接待,趁開燈之際啟動手機錄影功能,將手機放置角落偷拍。就在同一週,被告與南大的室友一起回營受訓。
2022年8月19日,南大室友在兵營發現被告正關注女友的社交帳號,趁他熟睡時檢查其手機,驚見偷拍影片。室友立即通知女友,女友於2022年8月22日報警揭發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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