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遭內政部宣告停止市長職務,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槓上內政部,他認為內政部「竹篙湊菜刀」,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內政部把她半薪停掉則是違憲,他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張啓楷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裡面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
張啓楷說,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
此外,張啓楷並指出,《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違憲,現在內政部甚至把高虹安的半薪停掉了。
張啓楷強調,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她現在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怎麼可以把高虹安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因此他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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