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南部志願役一兵,約15歲少女網友上床,卻在過程中偷拍性愛畫面,是傳給三名友人炫耀,一審時拒絕道歉,還嗆少女「沒關係阿,正好想退職軍,錢賠一賠就好」,遭到判處1年10個月。女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該名一兵仍有道歉,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一名志願役一兵認識一名15歲少女網友後,約女方前往旅館發生性關係,過程中拿起手機偷拍少女裸露背部及臀部,事後,將影片以通訊軟體傳送給兩名友人觀看,同時又擷取影片中少女裸露背部、臀部之影像1張,以通訊軟體傳送予方第三名友人。

少女得知後向父母告知,隨後在父母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提告。但該名一兵不但拒絕道歉,還罵少女是「媽寶」,並聲稱「沒關係阿,正好想退職軍,錢賠一賠就好」。遭到法官判處1年10月。

少女及父母不服上訴,該名一兵辯稱:她並沒有拒絕道歉,而且在事發兩週左右,用IG傳訊搞少女,想要向她的爸爸或媽媽道歉。

高院法官審酌,一兵明知女方為少年,卻趁發生關係時拍攝性愛影片,事後為向朋友炫耀,傳送給3位友人觀賞,更間接造成影片被發布在網際網路上,不特定之多數人均得瀏覽,對少女的性隱私權傷害至大。因此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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