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31歲張姓男子21日晚間7時多手持鐵撬前往龍井區新興路的巷子,砸向5輛路停小客車,造成車輛前、後擋風玻璃、車窗等被砸毀,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1個半小時內火速將人逮回;據悉,張男疑似與友人吵架而砸車洩憤,警方22日將其依毀損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回顧此案,張男21日晚間7時多手持鐵撬,徒步行至新興路巷子,狂砸巷子旁的路停車輛,造成5輛自小客車受損,有的車輛前後擋風玻璃被砸出蜘蛛網般裂痕,有的車輛更是被砸到破洞可直接窺見車內情形,警報聲直響,隨後張男便徒步逃逸。
張男的異常舉動,嚇得路人趕緊報警,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7時49分獲報有人沿路破壞他人車輛,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派遣警力趕赴新興路現場查處,經調閱相關影像、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集跡證,1小時半火速將人帶回釐清案情。
據了解,張男並非龍井區在地人,因工作在龍井區新興路一帶租屋,當天晚上張男疑似因與友人發生糾紛,心情不佳憤而拿著鐵撬外出,行經新興路見路停車輛變一頓狂砸發洩心中怒氣,其中5台車是隨機破壞而無友人之車輛在其中,而張男之前也無類似行為。警方詢後將張男依《刑法》毀損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烏日警分局呼籲,民眾如遇生活中的壓力,應找適當管道抒發,切勿因一時情緒而有毀壞他人物品等行為,除應負擔相關民事賠償外,更涉及刑案,得不償失。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