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墓政課謝姓技術員被控接受營造商招待喝花酒,讓未完工的工程先報竣工,因管理員將納骨塔施工照片上傳到群組,殯葬處才發現還沒完工就報竣工,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偽造公文書等罪起訴謝男,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謝男接受招待喝花酒的證據不明確,不構成貪汙,僅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自2013年起擔任墓政課技術員,負責納骨塔櫃位裝設、整修等招標、查驗工作。2017年,他經辦「106年度納骨塔櫃位工程」案件招標、監工、驗收及請款等業務,該項工程預計2017年7月動工,同年10月25日完工。
得標該工程的林姓營造商,因細部計畫書屢遭殯葬處駁回,工期展延一次,仍無法如期完工,謝男即暗示林男的李姓下游包商,「不給點好處,沒辦法給予協助」。同年9月間,謝男找來李男至高雄某間酒店商討工程狀況,林男為求工程順利,專程搭高鐵從台中南下。
謝在酒店包廂向兩人稱「我在殯葬處很準,有什麼困難可以找我幫忙」,謝男便給予林男一些工作提示,當天消費便由李男刷卡埋單。事後林男因工程無法如期完工,又約謝男到酒店討論,謝男同意協助後,當天消費再次由李男埋單。
後來鳳山、梓官、六龜等處納骨塔工程尾聲,謝男明知林男無法如期竣工,他沒到現場查驗,竟配合林男在「工程查驗單」上填載不實竣工日期及查驗日期,讓林男可以先發函陳報工程於2017年12月22日竣工,後續再利用週末趕工。
結果,有納骨塔管理員在同月25日上傳林男、李男還在納骨塔施工的照片至殯葬處公務群組,謝男的主管察覺有異,進行調查後,2018年1月,高雄市民政局主動將全案移送檢廉偵辦,謝男也被依貪汙、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
一審高雄地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2年6月,檢方、謝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謝男接受招待喝花酒涉貪汙部分罪證不足,維持無罪見解,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部分,法官考量謝男認罪,從輕改判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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