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財劃法自88年修正迄今,五次送請大院審議,均未完成修正,主要在於共識難以形成。財劃法修正前,為協助地方財政,強化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中央持續透過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近年地方財政不足問題已有明顯改善;至於水平分配問題,財政部已兩度就統籌稅款分配指標邀集會商,凝聚修法共識,雖已有初步成果,惟仍需持續努力。
其次是有關收入劃分調整,宜併同事權及支出劃分通盤檢討,並充分討論,以凝聚最大共識,再行審慎規劃,較為合宜。三是財劃法修正無法完全解決地方財政問題,為提升地方政府財務效能,財政部將持續推動各項輔導措施,協助地方政府精進財政作為,期許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達到財政永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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