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陳姓男子2023年11月19日在桃園中壢1間KTV內消費,凌晨在門口與不認識的謝姓男子等人發生衝突,陳無視在場警察制止,持刀攻擊謝男等人,其余姓友人遭刺中下腹、胸部,當場死亡。桃園地檢署偵結,陳男依殺人罪起訴,並由國民法官審理。
桃園地檢署調查,去年11月19日凌晨,陳男等人及謝姓男子等人並不認識,清晨6時10分許,陳男和楊姓友人與謝男發生口角,衝突中,陳男先以右手揮擊謝男頭部,謝男隨即反擊,在場守望的1名員警隨即攔阻。
不過陳男拿出身上彈簧刀,並朝謝男頸部、頭部刺擊3下,謝男躲過要害,身上僅2處表淺傷痕。余姓男子見狀前往制止,將陳男推倒在地,不過陳男反擊,刺中其下腹、胸部。余男心臟左心室、心尖遭到彈簧刀刺穿,因而造成左側胸腔內大量出血多達1950毫升,當場死亡。
陳男見狀逃離現場,警方獲報隨即調查,陳男得知後,自行前往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投案。檢方認為,陳男所為涉犯殺人未遂、殺人罪嫌,雖殺人未遂並非應行國民參與審判之罪,但部分犯罪事實與殺人罪嫌牽連,因此認為應合併起訴,將由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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