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吳姓醫師的老婆懷疑老公婚外情未斷,跑到診所質問老公是否與小三藕斷絲連,在診所內吵鬧,雙方起口角,吳妻指控丈夫掐她的脖子推去撞牆,造成她多處挫傷,吳妻質問「怎麼樣?怎麼樣?你為什麼這樣對我?」提控傷害不起訴,另提民事損害賠償60萬元,法官判吳姓醫師應賠老婆5萬元。
吳妻指控,2021年5月20日晚上,她跑到診所質問老公是否與婚外情對象繼續往來,老公竟惱羞成怒,趨前與她拉扯、伸手掐住她的脖子,將她進逼至牆壁,令她當下無法任意移動,她的手臂、頸部受有多處挫傷,且心生畏懼,侵害她的身體權、健康權及自由人格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吳姓醫師反駁,他的老婆在看診期間闖入診所鬧事,還對他大聲咆哮,為了避免影響病患,他忍無可忍,才一把將老婆推出診間,他僅將手放在妻子肩膀上約1秒,要求妻子冷靜,不可能造成她的頸部受傷;妻子的舉動使他無法正常營業而受有自由權、工作權、財產權等權利侵害,他縱使有與妻子發生拉扯,亦屬正當防衛。
吳妻怒控丈夫掐她脖子,推去撞牆,造成她手臂、頸部多處挫傷,提告傷害罪嫌,檢察官認為她的頸部沒有紅腫擦挫傷情形,吳姓醫師獲不起訴處分。
吳妻另提民事賠償60萬元,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診所監視器畫面,發現吳姓醫師確實有出手碰觸妻子的頸部、肩膀、手臂等部位,且事發後兩小時吳妻自拍受傷部位時,確實也出現紅腫等症狀,考量吳妻精神上痛苦程度,判吳姓醫師應賠妻子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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