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劉姓男子與33歲張姓妻子,經營「全台最大黃牛」粉絲團11年,加價販售各個藝人演唱會門票,警方23日在桃園某五星級飯店逮捕2人,檢警指出,劉姓夫妻近8年來,因賣黃牛票至少被抓過3次,但社維法第64條的罰款最高只罰1萬8000元,對2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挺過疫情生意反而越做越大。
檢警說,劉姓夫妻代購買黃牛票至少11年,主打「絕無詐騙!只要給錢一定有票!」靠口碑聚集越來越多的客人,雖然疫情期間一度消沉,但近年他結合其他黃牛、駭客及搶票團隊,生意越做越大,粗估這幾年不法所得超過2000萬元。
過去搶、賣黃牛票,沒有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文創法》,警方都是以社維法64條送簡易法庭裁處,最高罰金就是1萬8000元,相較他們獲取的暴利可說是九牛一毛,不痛不癢,所以才一犯再犯。
這次落網劉姓夫妻警訊時,否認自己是最大黃牛經營者,聲稱背後還有「更大咖的」,劉還哭窮他們欠債千萬,生活過得很苦,身上也沒什麼錢,但因事證明確,警訊後被依依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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