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10月18日查獲胡男吸食的電子菸有「喪屍菸彈」3級毒品。(林口警分局提供)
員警10月18日查獲胡男吸食的電子菸有「喪屍菸彈」3級毒品。(林口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所長蔡佳良,日前在泰山區巡邏時,敏銳發現1名年輕男子在路旁吸食電子菸,隨即上前盤查,經檢測發現該男子持有的電子菸,含有依托咪酯及卡西酮等3級毒品成分,即俗稱的「喪屍菸彈」。涉案的胡姓男子是年僅20歲大學生,警方在偵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其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林口警分局表示,「喪屍菸彈」易導致吸食者出現暴力行為或意識混亂,對身心健康危害極大,且近來在年輕人中擴散迅速,來源多數來自網購,情況令人憂心。警方提醒家長與年輕人務必提高警覺,並承諾將持續強力查緝,保障民眾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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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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