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花蓮市美崙溪畔的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見證日據時代花蓮的林業開發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為活化再利用閒置空間,斥資逾1400萬元整建修復老舊建物,即日起至11月20日開放標租,期望結合民間創意營運思維為古蹟加值。
據花蓮縣文化局官網資料指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前身為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1919成立,當時採伐的區域於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為主,同年官方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次年併入「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與台東廳委託,負責造林工作,1929年遷移出張所至現址,1942年改稱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戰後國民政府接管日據時期的木材事業,花蓮縣成立山林管理所,1970年裁撤後,辦公廳成閒置空間,直到2001年由民間團體號召志工、社區居民,讓山林事業所重見天日,並獲得林務局同意開放供作講學等藝文空間使用,現由林務局收回管理。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屋頂為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具公共建築象徵意義;院落中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呈現日據時期庭園特色。
林保署花蓮分署為使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再現歷史風華,2020年起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古蹟修復與再利用辦法,斥資1400萬餘元規畫修復工作,除依原貌修復外,也興建必要的公共設施,期望為林業保育與古蹟活化再利用的結合開啟新頁。
花蓮分署表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標租案標租範圍面積為368.02平方公尺,租期5年(3加2),開放民間業者承租,未來允許營運項目以國產材為主要生產原料的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為主要對象,以布、天然染及其他天然材料為主要生產原料的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為次要對象,希望透過民間創意營運思維,為縣定古蹟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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