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51歲楊姓男子,昨(1)日下午3時許,因騎乘機車與19歲張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遭對方責罵,竟然騎車追撞,後續更演變成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後到場將2人帶回派出所釐清案發經過,雙方互告妨害名譽及傷害,道路互毆則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
昨日下午3時許,楊男騎乘機車在淡水區民生路巷弄內,與張男險些發生擦撞,張男出聲提醒並責罵對方,結果激怒楊男,竟憤而騎車追撞張男,雙方也因此引爆肢體衝突,造成2人四肢擦挫傷。
警方獲報後派員到場制止,並將2人帶回派出所釐清案發經過,楊、張皆向對方提出妨害名譽及傷害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而2人在道路上互毆的行為則被依社維法函送。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