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工程師和同事與客戶前往酒店消費,後續還與4名酒店小姐成立Line群組討論買春心得,他還和同事幫客戶辦性愛派對、洗溫泉野戰、3P拔河競賽等皆在群組內大膽討論,直到他的妻子收到匿名信,他與同事皆遭到公司懲處,而他也被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判他侵害配偶權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工程師阿強和同事與客戶等4人,於110年到酒店買春後,便和4名酒店小姐成立Line群組,以便相約性交易與分享性交易心得,直到妻子於111年3月間先後收到2封匿名信件,其內容不僅有群組內的訊息內容外,還有多人性交臉部打馬賽克的彩色照片,阿強買春、出軌的事情才被揭發,雖阿強簽下切結書承認有去酒店消費、買春等行為,但也懷疑寄來的匿名信件是妻子自導自演,反對妻子提出離婚,妻子心理受到創傷與精神受到極大痛苦,便對阿強提告求償100萬元。
群組內容出現,「昨天○○也沒穿內褲,那絲襪,中間有洞」、「我背包裡面好多張1百,好像都是塞過屁股的」、「你果然也是有後門夢」、「晚上把白白的液體送給小妞」、「我覺得拔河也很好玩,女生拔河輸的掉到我的○○上面,贏的後門也有○○等她,我翹起來了」、「我其實超想直接上,○○太扯,一直叫」...等淫穢訊息。
台中地院審理時,阿強辯稱群組訊息無法證明是他與同事、客戶間的傳送內容,然而,法官比對眾人生日日期以及對話訊息中提到的內容資訊一致,且阿強於111年1月、3月以及8月分別匯入22萬、44萬與57萬元,和同事於證稱公司的年終是分月給,若有賺錢每年3月、8月都會各撥一筆獎金,且先前也有收到相同內容匿名信,並與阿強、另一名同事遭到公司調查懲處,影響調薪與年終。
另外,法官檢視阿強與妻子的Line對話訊息「我很抱歉做荒唐的事情,對不起妳」、「我對不起妳去做這些齷齪事情」,ˇ以及阿強被公司晤談內容「我對於在上班時間用私LINE與同事談論性交易相關情事,造成公司困擾深感抱歉及愧疚...」,足以證明阿強確實有和酒店小姐發生性交易的事實,審酌阿強擔任工程師月收7萬元,判處阿強侵害配偶權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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