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區一名宋姓男子積欠2個月房租未繳,在租約到期搬離前,將整間房間的插座、洗臉台都用三秒膠封死,網路、冷氣、冰箱電線全部剪斷,房東前往查看,整個房間如同廢墟,只得報警處理。宋男到案辯稱大樓人員進出複雜,不是他破壞的,高雄地院法官依檢警調查認定,整棟大樓其他房間都沒受損,不採信宋男說詞,依毀損等罪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宋姓男子前年6月底向陳姓房東租房,租期一年,宋男在租約到期前兩個月時即未繳房租也失去連絡,房東傳訊息通知宋男點交返還房間,但宋男都沒有回應。
房東拿備用鑰匙前往開門查看,才發現宋男早已落跑,房間內冷氣機電線、電視機、冰箱的電線及網路線全部被剪斷,電源開關插座、網路線插座、洗臉台塞子全部被被三秒膠灌入封死,整個房間如同廢墟無法住人,房東只好報警提告。
宋男到案時否認涉案,反指房東經常未經他同意就雇人前往修繕,且該棟樓住戶多、出入複雜,他早在去年3月間就搬離,沒有理由去破壞房內設施。
但法官調查宋男的經濟狀況,發現他的存款在租約期滿前4個月就僅剩約3萬多元,去年6月底租房期滿時僅剩17元,證實他經濟拮据,不像他自稱「並不缺錢」,且整棟樓只有宋男租的套房被破壞,其他房間都沒受損,不採信他的證詞,依毀損等罪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