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昨(28)日上午10時許有一輛白色轎車併排臨時違停,員警上前對駕駛製單舉發,不料事後竟遭到駕駛PO網公審,稱當時已經懷孕35周的朋友因為宮縮才不得已將轎車違停路邊,更怒批警方「法不理情」,貼文發布後迅速掀起熱議。對此,三重分局也公開影片,還原真相。
一名網友今天透過臉書社群「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友人已經懷孕35週,當下因突然宮縮所以才將轎車臨時違停路邊,全程不到3分鐘,並強調第一時間已告知負責取締的員警,但員警絲毫不予理會,也並未協助通報救護車,僅取得證件、開完單後瀟灑離開。
原PO坦承,她們確實違規,但孕婦面對突如其來的宮縮,為了避免危險擴大才將轎車靠邊臨停,無奈表示,「法可以不理情,但你身為一位警員發現民眾身體不適,居然是不理會?不是該幫忙叫救護車嗎?」;文末甚至補充,「說個笑話,人民保母。」
該貼文曝光後,許多民眾紛紛留言:「違規是事實,但駕駛人真的不舒服,臨停靠邊停車,至少駕駛人還知道不要為了自己不舒服而影響用路人」、「這情況就是請他幫忙叫救護車或是自己叫然後如果有開單就有佐證可以取消,因為警察也不是醫生沒辦法判斷你是真的痛還是想暫停一下」、「車上應該有行車紀錄器,如果因為宮縮停在路邊,應該會不舒服到沒辦法下車,那員警取締你的時候應該會有對話的聲音,先把行車紀錄器貼上來再來公審警察,警察錯大家就會上了,但如果不是...不然現在被打臉的公審太多了,群眾的聲音不是拿來這樣利用的」、「目前只有違規仔一邊在講,先不做評論」。
三重分局回應,同仁發現轎車併排臨時違停,上前依規定製單舉發,而駕駛當下並無反應身體不適,也未提出任何協助的需求,因此員警舉發完畢後讓該駕駛自行離去。
針對駕駛違規停車行為,三重分局強調,係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1項4款舉發在案,並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影響他人安全,若有身體不適等需要警方協助之情形,可主動提出需求,分局將盡全力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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