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愛莉莎莎先前在總統大選開票後,指涉中選會以不正當手段,為特定候選人增加得票數。事後,中選會提告愛莉莎莎等21人涉加重誹謗,但北檢認為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剛從印度返台的愛莉莎莎,昨(7日)公開不起訴書,列出兩個重點,也感謝司法還她清白。
愛莉莎莎亮出不起訴書,整理出兩大總結:「第一、法院認定我當時轉發的影片,全部為真實影片,並未加以剪輯變造,選務為公共利益相關之事,是可受公評之事。第二、本來這些影片就是選務疏失,在民主社會中這些基於事實的意見表達,為『合理評論之範圍』不應該被公權力禁止。」
愛莉莎莎說,既然已經被法律認證,先前分享的影片均是真實的,那之前那些抹黑她轉發的是「變造剪輯影片」的側翼網紅,是否該道歉?愛莉莎莎也無奈地說,這幾個月不斷地承受公權力、媒體、側翼網紅、酸民的惡意攻擊,好在10個月後司法還給她正義,「謝謝司法!」
回顧年初總統大選,支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愛莉莎莎,因不滿開票過程瑕疵頻傳,在IG限動轉發投票所開票影片,稱「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結果事後包含她共21人遭中選會提告加重誹謗。而台北地檢署在10月30日偵結,認為這21人轉貼網路流傳的影片並評論,相關影片並未變造或剪輯。北檢也強調,選務程序攸關民主國家投票制度健全與否,與民眾所選擇的人是否具正當性,息息相關、可受公評,就算批評內容尖酸激進,也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因此全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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