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表示,考量春節假期休市(1月23日至2月2日)長達11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的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的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於114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以1月21日的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322,000元將調高至354,000元),以強化期貨市場的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同時也請交易人多加注意春節假期期間國際行情的變化及持有部位狀況,並適時繳存足額的保證金。
期交所於1月21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之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2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生效,預計於2月3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的保證金適用金額。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月22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22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的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詳情以期交所官網公告為主:https://www.taifex.com.tw/cht/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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