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三大案,其中只有憲法訴訟法於三讀後送總統府咨請公布,選罷法、財劃法則因國民黨團要求,2案延緩送總統府。23日賴清德總統公布憲訴法新法後,國民黨團也於24日函請立法院,要求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加嚴版本。目前公文已送至立法院議事處,正在進行簽核程序。不過憲法訴訟法現有民進黨團聲請暫時處分,另行政院亦可能對選罷法提出覆議,因此選罷法新法公布之路仍有變數。至於財劃法,國民黨仍持續暫緩送案。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在朝野激烈攻防後,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及財劃法。當時國民黨內即有討論,認為三法若同時送交總統府,民進黨可能利用時間差,先公布選罷法、財劃法,再公布憲訴法。導致選罷法、財劃法被以憲訴法舊法為根據,遭到暫時處分冷凍。

因此國民黨團以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代表,於去年12月27日發文給立法院長韓國瑜,建請延緩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財劃法修正條文。

而在賴清德總統於本月23日公布憲訴法後,國民黨內部即掀起討論,是否要將三讀的選罷法加嚴版本、財劃法取消延緩,並函請立法院將兩法咨請總統公告。國民黨內反方認為,憲訴法雖然已經公布,但民進黨團現聲請暫時處分,因此新的憲訴法能否如期實施仍有變數,應該等憲訴法塵埃落定後再將兩案送出。

正方則認為,財劃法最快上路撥錢也是2026年,因此財劃法沒有急迫性,可以繼續等。但是選罷法因應大罷免時代來臨,愈晚送,新法上路時間又拖得愈後面,因此應該要盡快把選罷法從立法院送出。

經藍營內部討論後,最終決定函請立法院將選罷法咨請總統公布。國民黨團於函文中主張,當初請求院長延緩送案,是因為當時仍有選罷法「加一法案」正在審議,為避免同法分開送至總統府,因此請求延緩送案。不過第二會期已結束,儘管選罷法「加一版本」歷經召委協商,仍未於會期結束前完成審議三讀。為避免已三讀通過的選罷法加嚴版本延宕,因此函請院長立即咨請總統府公布。

據了解,院方已依程序交辦議事處處理,尚不確定是否可在今日下班前送至行政院。藍營人士坦言,無論是今天送出,或是年後再送出,只要把行政院提請覆議的時間以及總統公布的10天算進來,都確定趕不上2月1日新法上路。除此之外還有憲訴法新法是否可挺過暫時處分的問題,總總因素加起來後,選罷法新法何時可以上路實施仍都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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