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黃姓男子本月1日到新北市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報案,稱機車不翼而飛,但副所長黃俊仁、警員陳昱豪在調閱監視畫面與行車軌跡之後,發現黃男其實是記錯停車地點,最終順利幫黃男找回「失竊」的機車。
黃男本月1日凌晨2時許慌忙撥打110求救,指他2天前騎車下班後,將機車停放在中華路379巷,卻在當天開車經過時發現機車不翼而飛,遍尋不著懷疑機車「被偷了」,因此焦急地向警察求助。
正在執行巡邏勤務的黃姓副所長與陳姓警員獲報,立即協助調查行車軌跡與調閱監視器影像,還沿著可能出入的地點進行地毯式搜尋,結果在「停車地點」500公尺外的機車停車格尋獲機車,才發現黃男根本記錯停車點。
樹林警分局特別提醒,民眾停放汽機車時可使用手機拍照紀錄或是記住周邊固定目標物,如路牌、招牌、看板等,以免忘記停放位置;另停妥機車後記得將龍頭上鎖,車鑰匙隨手取下,避免遭有心人士覬覦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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