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前林姓女友的父母親,請李幫忙將勞力士(ROLEX)男女對表協助保養,但他卻因此將這2手表據為己有,還一度謊稱把表丟到幸福川,其雖承諾賠償,但卻毫無作為。橋頭地院審理後,依侵占罪,處徒刑10月。

根據判決,李男利用林姓前女友的父母親的信任,藉著保養勞力士對表的機會,將手表據為己有,此令林姓雙親受到財產損害,損失超過60萬元。

李男犯後雖坦承犯行,但卻沒有賠償林女與其雙親。橋頭地院審理後,衡量他有詐欺與竊盜前科,且李男確實有侵占手表的犯意,犯罪明確,依侵占罪判處徒刑10月,對於未扣案的手表,將追徵價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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