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再傳槍械裝備遺失事件!一名隸屬黃大仙警區的女警員,於本月7日執勤期間,遺失一個快速上彈器及六發點38口徑子彈。警方接報後立即展開調查,並在可能遺失的地點展開搜索,惟截至目前仍未有發現。案件已列為「遺失政府財物」,由黃大仙警區持續調查。
警方表示,警隊對裝備的管理及使用均有嚴格規範,並呼籲市民如有拾獲相關物品,應立即交往就近警署,或與黃大仙警區聯絡,以免觸犯法律。
令人關注的是,這已非近期首宗警員遺失子彈事件。去年8月11日下午3時許,香港仔分區亦有一名警員執勤時,發現隨身攜帶的快速上彈器及六發子彈不翼而飛,地點則位於淺水灣泳灘停車場。警方接報後展開搜索,但最終仍未能尋回相關物品,案件已交由西區警區調查。
短短數月內接連發生兩宗警用彈藥遺失案,不禁引發外界質疑警隊對裝備管理的嚴謹程度。對此,警方強調,將嚴肅檢視現行裝備管理機制,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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