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造成4死37傷,氣爆發生第6天,檢、警、消持續搜證拼湊事故原因,有裝修業者直指該事故是一連串的便宜行事釀成大禍,室內裝修計畫書送審中未核可致消防防護計畫書送件卡關,廠商趕著進場邊等核可偷跑施工,瓦斯公司拆表停供氣後未落實回收管線中餘氣,現場切割火星閃燃引爆連鎖管爆致空間炸開…。
氣爆後,台中市政府指稱未收到業者室內裝修申請,消防救難人員到場發現11、12樓受信警報系統遭屏蔽,因此依消防法開罰30萬元,欣中天然氣公司也在第一時刻立即發聲明表示,施工前已完成瓦斯表拆卸及管路封塞。
裝修業者私下表示,百貨等賣場要進行改裝依規定事前需由建築師向都發局送交「室內裝修計畫書」進行圖審,過程可能長達2至3個月,取得都發局核可後還要送1份消防防護計畫書到消防局備查。
但生意人精打細算,營業場所每暫停營業1天就是跟錢過不去,因而裝修廠商和專櫃、百貨間皆訂有合約,擬定完工期限,一旦違約延宕恐被求償,但整個送件、動工、完工皆牽涉政府書審效率,面對這些挑戰多年來民間業者也都有一套因應方式。
是以氣爆後官方稱「未申請」即進場施工,新光三越回應則是「程序有暇疪」,市府已經給予相當程度的行政處罰;但有無送件?何時送件?都發局一定有簽收日期,檢方也要釐清。
而除「室裝申請」還必須有防火人員提交「消防維護計畫書」始可動工,這份消防防護計畫書就會登載施工期間相關消防安全措施,也包括那個受信警報系統迴路需先屏蔽,檢方也很清楚裝修施工要動到天花板,一定會先把偵煙、偵氣和灑水系統先屏蔽,此時業者是否依消防維護計畫書,有專人負責消防安全以及相關防護措施,檢方也已傳訊防火管理員。
該事故定調為瓦斯氣爆,但欣中天然氣公司第一時間發聲明表示,施工前已完成瓦斯表拆卸及管路封塞,但百貨賣場由瓦斯立管(主管)從管道間拉到12樓天花板水平佈線在樓層梁頂後再分管拉到各個美食櫃位,面積相當大,瓦斯管線封塞後,殘餘氣體是否落實回收?誰該負責?這部分檢方指揮火調人員數度回到現場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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