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五結鄉隆昌路25號日前晚上10時50分發生翻車事故,35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撞擊停在路邊的汽車後翻覆,造成3輛汽車毀損,而陳男竟將翻覆的車棄置在馬路中央,逃逸離開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涉案車主或駕駛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罰緩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詳細肇事原因釐清中。
據了解,陳男8日晚上駕駛休旅車行駛在隆昌路上時,撞擊停在路邊右方的轎車後翻覆,又撞到停在左方的轎車,導致共3輛車毀損,陳男竟不顧車子翻覆在路中央,逕棄車逃逸離開現場,讓行經的車子完全被擋住過不去。
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置,調閱周遭監視器,確認車號並通知涉案車主及駕駛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處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而詳細肇事責任及原因尚在調查釐清中。
宜警羅東分局呼籲,駕駛人肇事後應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配合必要之後續調查,以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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