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加強查緝逾期居(停)留外來人口及非法仲介。苗栗縣專勤隊在竹南查獲一輛塞滿7名準備上工的逾期外來人口。經查,這些人由國人小王(化名)安排,前往建築工地從事雜工。案件涉及非法居留、仲介及雇用,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苗栗縣政府裁處。小王及雇主可能面臨最高50萬元及75萬元的罰款。
苗栗縣專勤隊日前接獲檢舉,經多次勘查,見時機成熟在竹南地區攔停一輛銀色自小客(貨)車,車上竟塞了10人,有7人是印尼籍失聯移工或逾期外僑。移民署深入追查非法仲介及雇主時發現,7人都是由小王安排仲介到新竹或苗栗地區建築工地,從事雜工(清潔打掃,搬運貨物)工作。
小王辯稱自己是工程行員工,和老闆是好朋友,所以才會幫忙找工人,而且工作完畢當日就發薪水給大家,但媒介外國人工作就是違法行為,本案非法工作、非法仲介及非法聘僱事證明確,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苗栗縣政府裁處中。
苗栗縣專勤隊表示,移工前往工作地點的車程約40分鐘,需經高速公路。途中,移工被擠在後車廂疊坐,因超載無法繫上安全帶,完全忽視了他們的安全。
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長陳文良表示,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容留外國人工作及未經許可雇用外國人在台從事勞務,均違反就業服務法。違法者可處3萬至75萬元罰款,重犯者可能面臨3年以下刑期及最高120萬元罰金。民眾如需聘僱外國人,應先向相關機關申請核准,避免違法風險,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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