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遭人檢舉,疑收受禮券,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上月搜索縣府勞工處,林東山遭羈押禁見,未料竹檢昨天(5日)再搜索勞工處,認處長劉家滿等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同樣被羈押禁見。
繼林東山被收押後,新竹地檢署動作未停,5日檢察官翁旭輝指揮偵辦新竹縣勞工處處長劉家滿等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由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搜索票,至劉家滿、林東山住所及勞工處等辦公場所搜索,並傳喚劉家滿被告等3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家滿被告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裁定准予羈押禁見。其餘被告部分,均由檢察官命交保10萬元。
竹檢指出,公務員應秉持廉潔自持、公正執法,為國家與社會奉獻心力;倘若公職人員違法貪瀆,辜負人民信任,本署必將依法追訴,以維護國家法治與社會公平正義。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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