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飯店少東的楊男,因修改衣服結識服飾店老闆娘,多次利用少東身分佯稱可協助投資,以及獲利後協助購車,讓老闆娘陸續提供約700萬元,未料楊男挪用資金拿去還還賭債,事後老闆娘發現上當,新竹地院依犯詐欺取財、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犯罪所得700多萬元沒收。

楊男2020年認識了服飾店老闆娘後,故意透露自己是某飯店少東,讓老闆娘認為他有雄厚的財力背景,因而陸續借款,且尚未清償。楊男為了償還賭債,向老闆娘出示某網購公司粉專,佯稱可供投資,每季有分紅,讓老闆娘交付40萬給楊男。

為了持續騙錢,楊男又佯稱集結金主們資金,交給信任的「哥哥」代為炒股,讓老闆娘又再交出150萬元現金給楊男。事後楊男又騙說代為投資的股票有獲利,可分得250萬元,想退出獲利了結,向老闆娘提議可用獲利向熟識的車行朋友購車,為此老闆娘把約230萬元現金匯款給不知情的黃男,未料黃男只是幫忙楊男把錢拿去還賭債。

老闆娘陸續借款加投資給了楊男數百萬元,卻仍無獲利,楊男為了應付老闆娘催討,捏造另外一名楊男有簽發本票抵債,但要先行匯款,導致老闆娘為了拿回投資獲利,又陸續匯款236萬元給楊男。為取信於老闆娘,楊男拿了兩張偽造本票給對方,並騙她必須在30分鐘內持本票去飯店兌換,但因錯失時機無法兌換。

楊男為了持續詐騙,竟搬出老爸名號,讓老闆娘誤以為飯店董事長楊父要出面處理款項,更謊稱銀行經理準備2000萬元要還給老闆娘,只是需要先包8萬元紅包,殊不知又是楊男一而再再而三的詐騙手段,甚至再次轉帳47萬元給楊男,直到次數甚多,老闆娘才清醒發現被騙得團團轉。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楊男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金錢,利用告訴人信任,分別以虛構投資標的可賺取收益、代為購車、虛構他人身分之方式,向告訴人分別詐取款項,楊男於審理中猶飾詞卸責,未見一絲反省之意,依犯詐欺取財、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犯罪所得700多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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