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泰安派出所,每到櫻花季派出所外的櫻花盛開,吸引許多民眾賞花,因此著「最美派出所」的稱號,不料,王姓所長昨天(7)日中午於勤務時間,受警友邀約用餐,席間喝啤酒遭檢舉,督察組到派出所將所長帶回調查,酒測值0.02毫克,確認飲酒屬實,嚴重違反警紀,隨即依規定記過處分,並調離主管職。
大甲分局副分局長洪嘉臨表示,酒測值雖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仍屬勤務中不當行為,嚴重影響警察紀律與社會觀感,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依法嚴懲。
據了解,王姓所長為刑事系統出身,後再擔任行政警察,2014年6月調任所長,去年到泰安派出所服務。
洪嘉臨強調,身為執法人員應潔身自愛,維護警察紀律與形象,尤其基層主管更應以身作則,未來將持續加強風紀教育,嚴格落實飲酒規範及懲處規定,提醒同仁勿心存僥倖,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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