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權益問題近來受矚目,而在日常生活中陸配也可能被酸,就曾有案例最後是靠法院裁決。台中市某家百貨公司櫃姐A,因曾面試大陸籍女子,因此有其身分證影本,未料,櫃姐與同事C聊八卦時竟說,該陸配來台灣嫁給外省人後,待丈夫過世後,是拿財產又改嫁的「收屍團」,還將同事看陸配的身分證影本。陸配得知後火大提告,一審認定櫃姐非法使用個資,但已和解,判刑2月、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 櫃姐2019年曾面試陸配,卻於2021年至2022年間某日與鄰櫃同事聊天時,透露蔚女的出生地,是大陸嫁過來的,嫁給外省人,外省人過世後拿財產又另外改嫁,是「收屍團」等語,且將陸配身分證影本給同事看,以佐證說法。而陸配去年離職後,曾去該百貨公司找C,才得知C曾從櫃姐A口中得知陸配婚姻私事、且說過什麼話,陸配不滿因而怒對櫃姐A提出誹謗等告訴。
檢方調查時,櫃姐A坦承有拿陸配身分證影本給C看,並辯稱因與C聊到陸配省籍,便順手拿其身分證影本起來看,強調沒有說陸配是大陸嫁過來,都嫁給外省人,先生過世後就拿財產等語;不過C證稱櫃姐A確有拿身分證給她看,並有說是從大陸嫁過來,嫁給外省人,外省人過世後拿財產又另外改嫁。
台中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櫃姐A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過兩人已達成和解,全案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另外,要參與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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