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提醒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須隨時關切自身未沖銷部位的風險,瞭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並注意與期貨商約定的風險控管措施,交易人應提高風險意識,多加注意帳戶部位及權益數可能變化,適時繳存充裕之保證金,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生之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之情事發生,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
《期貨》期交所調整多項商品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昨(13)日公告調整東證期貨契約(TJF)、澳幣兌美元期貨契約(XAF)、歐元兌美元期貨契約(XEF)、美元兌日圓期貨契約(XJF)、富邦越南ETF期貨契約(RXF)、統一FANG+ETF期貨契約(URF)、小型統一FANG+ETF期貨契約(USF)、上銀期貨契約(FFF)、小型上銀期貨契約(QMF)、精英期貨契約(FVF)、聚陽期貨契約(KSF)、小型聚陽期貨契約(SCF)、金居期貨契約(PQF)及高端疫苗期貨契約(QYF)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及適用比例,並自114年5月1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