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0日因為涉及與未成年少女來往風波,與新北中信特攻球團終止球員契約的譚傑龍,30日透過經紀公司(莫利森有限公司暨晧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表聲明,除了跟社會大眾致歉,更強調譚傑龍沒跟這位女生見過面 、更沒跟對方要求過照片、影片、甚至性愛影像,目前涉及誹謗及侵害譚傑龍名譽之留言,莫利森有限公司暨晧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提出告訴,期望外界別再散播不實內容。
以下是譚傑龍的經紀公司聲明稿,「莫利森有限公司暨晧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代理之球員譚傑龍,因於民國113年11月20日與中信球團終止契約,回應如下:
一、本公司之球員譚傑龍作為職業籃球運動員,本應對自己有「更高的自我要求」,並嚴格遵守球團之管理規範,進行社交行為時更應自我約束,謹慎過濾,然因與他人建立人際關係前未盡查證義務之疏忽,致與未成年人閒談,實屬譚傑龍個人之嚴重疏失,並在此為己身不良之行為向社會大眾道歉。
二、然社群媒體平台上對於譚傑龍遭中信球團以「違反球團管理規範道德條款」為由終止契約一事,有以譚傑龍身陷桃色風波等諸多不實揣測及影射。譚傑龍在此向社會大眾說明,譚傑龍確實有參與中信球團所舉辦之相關校園活動,然並未在此相關校園活動與該名女子有其他互動。當初譚傑龍並不知悉該名女子之身分,僅止於一般網路閒談,未曾邀約對方外出,尤有甚者,譚傑龍更未曾自行傳送或向對方索取任何不雅照片或影片,遑論係涉及性騷擾或猥褻之照片或影片,誠未涉有任何違反法律之情事。然譚傑龍身為公眾人物,本應嚴格自我要求,未先行查證或詢問對方之年齡,實屬個人之嚴重疏失,在此仍對社會大眾深表歉意。
三、末以,本公司強調譚傑龍未曾涉有任何違法情事,社群媒體有關對譚傑龍之不當影射,或以侮辱性字詞對譚傑龍進行辱罵及以不實內容進行報導之行為,均已嚴重侵害譚傑龍之名譽權,目前本公司業已針對上開涉及誹謗及侵害譚傑龍名譽之留言提出告訴,未來亦望大眾謹慎發言,並且切勿分享或流傳尚未查證之不實內容,否則本公司亦將依法追究相關民事及刑事責任,希勿自誤為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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