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小妤(化名)與阿誠(化名)結婚後,發覺丈夫經常私下穿著女性內衣褲及高跟鞋,讓她無法接受,阿誠因此憤而出走10幾年,兩人雖保有婚姻關係,但從未再見過面。小妤如今終於想通,向法院提出與阿誠離婚的請求,阿誠卻不願離婚,新竹地方法院於父親節當日審結此案,准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兩人結褵於2012年,未有子女。阿誠婚後性格改變,經常被小妤發現私下偷穿女性的內衣褲及高跟鞋,她對丈夫的癖好極為不理解,兩人多次因此事爭執、不歡而散,阿誠便於2014年離家出走,這一走就是10幾年,雙方各過各地、從未見面。小妤認為,兩人分居多年,已無維持婚姻關係的必要,向法院訴請離婚。
阿誠辯稱,當初是小妤做得太過分,自己無法接受才會憤而離開,且那時是對方不准他提離婚,如今提出,他也不願接受,除非小妤願以金錢補償。
法院認為,兩人先前已長期分居,個性及觀念等多有出入,到庭後彼此間仍有嫌隙,均未有任何積極修復夫妻感情的作為;阿誠雖不願離婚,可原因是小妤拒絕以金錢補償來處理離婚議題,過程中也未試圖主動與其修復關係,故准許小妤請求,判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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