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7日)晚間台中市一名賴姓男子開車行經南區工學路時,路邊臨停撞上吳姓女子停放家門口的電動輔具車,再往前推撞到休旅車的後保險桿,監視器畫面中賴男有下車查看,但未處理就離開現場,吳女接獲鄰居告知後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肇事車輛為賴男所持有,賴男矢口否認犯行,員警拿出監視器畫面後承認是自己所撞,依肇事逃逸開罰。

台中市警方當天晚間8時許接獲吳女報案,吳女稱接獲鄰居通知,自家的電動輔具車及休旅車,遭1輛賓士車臨停時不慎撞上,她到屋外查看時,發現電動輔具車遭撞後,往前推撞到休旅車,造成愛車後保險桿留下一道明顯凹痕,賓士車主卻沒有報警處理或留下聯絡方式,就直接離開現場,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只能尋求警方協助。

台中賴姓男子臨停時撞上電動輔助車,並撞凹休旅車後保險桿卻肇逃,右前車頭有明顯擦撞痕跡。(民眾提供)
台中賴姓男子臨停時撞上電動輔助車,並撞凹休旅車後保險桿卻肇逃,右前車頭有明顯擦撞痕跡。(民眾提供)

警方陪同吳女循線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案情,畫面中可以清楚看到,一輛黑色賓士車臨停路邊時,撞到吳女家門口的電動輔具車,進而推撞到前方休旅車,當下正因為衝撞力道大發出聲響,才會引起鄰居出來關注,肇事車主曾下車查看,但未做出任何處理,約5分鐘後開車離開現場

員警透過監視器畫面得知肇事車牌,查出車主為25歲賴姓男子,聯絡賴到案說明,賴剛開始矢口否認有肇事,員警發現他車輛右前車頭明顯擦撞痕跡,加上現場監視器畫面佐證,賴無從辯解自己肇事逃逸的行為,最終坦承犯行,表示當天確為自己開車所撞。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賴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肇事逃逸的行為依法舉發,並協助被害車主辦理後續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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