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梓官區赤崁新段海岸線邊坡,去年8月遭傾倒大量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遭民眾檢舉。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接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及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通報後介入偵辦,發現廢棄物來自案場附近,由楊姓男子承包的拆除民宅工地,受郭姓地主請求填補海岸線,於是將廢棄物覆蓋邊坡。全案經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廢棄物清理法》,將楊姓及郭姓2名涉案人提起公訴。
調查指出,民國113年8月中,楊男承攬高市梓官區一處民宅拆除工程。工程期間,同村郭姓男子因自己土地位處海岸,邊坡長期遭海浪侵蝕流失,擔心地勢滑落,竟主動向楊男索取廢磚塊、廢混凝土塊,用以覆蓋邊坡土壤。楊男基於同村之誼,又能解決建築廢棄物去處問題,於是答應將拆除工程產出的建築廢料運至該地傾倒,短短1日內即傾倒14車次,將郭男的邊坡土地覆蓋完成。
事後有民眾向高市府檢舉,經通報保七總隊,派員前往調查發現,遭檢舉案場的確有此違法情況。楊姓包工頭並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從事廢棄物清除與處理業務;郭姓地主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
郭男辯稱,自己只是要維護海岸邊坡地形完整,保護土地不要流失,不清楚此舉需要申請,也不知道行為觸法;楊姓包工頭則認為,自己所拆除的建築廢棄物不具汙染性,不會造成環境危害,自己基於同村情誼幫忙,並沒有想圖利。警方調查,雖然兩人沒有金錢交易,但各自行為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因此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後續起訴,目前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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