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被控為靈骨塔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為吳女轉達指示要同夥幫忙賣掉金飾、豪車洗錢,並轉知吳女遭羈押事,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求刑1年;台北地院今(11)日首度開庭,李女不認罪,辯稱吳女車子早在她通知前就過戶,且吳女遭羈押一事也非機密。李女另聲請解除境管,檢方認為,案件仍審理中,建議應繼續境管。

檢方指控,吳芳儀、呂英菖111年起從事靈骨塔投資詐騙,至少10人受騙達1.6億元,檢方4月聲押吳女獲准後,準備查扣吳女等人資產,卻發現吳女BMW X6休旅車在吳收押後被過戶。

檢方查出,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請李女代班,李女再找律師蔡沅諭分工;吳羈押後,李女轉達吳女指示,要求未到案共犯賣掉吳女金飾、車輛,並指導銷贓說詞,趙、蔡另涉嫌將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

北檢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趙、蔡3名律師,各求刑1年、1年、6月,另依詐欺等罪起訴呂英菖、吳芳儀12名詐騙集團成員。

北院今首度開庭傳喚李女等被告,李女否認犯罪,辯稱車子是否為犯罪所得尚有法律疑慮,她主觀上沒有洗錢犯意、沒有犯罪動機,依車子過戶時間點,就算有通知也是無效幫助,洩密罪也有爭議。

李女律師表示,詐團犯罪所得是現金、而非汽車,檢方應證明汽車是犯罪所得,才有洗錢罪的問題;另檢方指控李女傳簡訊稱「吳芳儀遭羈押」、「詢問吳芳儀是不是主嫌呂英菖的助理?」是否為偵查祕密,亦有爭議。

李辯稱,她通知吳女友人賣車、賣金飾,是因吳女說車子未被查扣,她認為是吳女可處分的財產,她只是好意轉達訊息,她是事後看起訴書才知道車子過戶之事。而且起訴書內容與事實差距頗多。

公訴檢察官表示,李女供述與偵查中不符,李女身為律師,卻幫詐欺集團處分財產,若李女是為獲律師費而指示變賣汽車,應另負法律責任。

此外,由於李女限制出境期限將屆滿,聲請解除境管。李女說,她沒有外國居留證,被起訴罪名亦非重罪,她沒有潛逃必要性及動機;但檢方認為,案件尚在審理中,應繼續境管。

#網紅 #仙塔律師 #洩密詐團 #吳芳儀 #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