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范姓男子假冒是知名建設公司董事兒子,並佯稱自己有折合台幣約11.7億元加密貨幣,更投資AI晶片、電腦公司等。假稱需繳納建案工程款、加碼投資比特幣、出售AI晶片等,對外詐騙5639萬餘元維持奢靡生活。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14年6月。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蕭博騰指揮桃園市警察局蘆竹分局及臺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偵辦范男詐騙案件,有男子報案,指懷疑自己被詐騙,已經付了2500萬元向范購買晶片,對方要求其再支付1000萬元。檢方獲報,7月11日指揮警方在范男再度要求交付款項時,在蘆竹南崁某處逮捕他,並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警查出,范男民國112年11月起,假冒知名建設董事之子,並偽造帳戶餘額高達11億7300萬元存款截圖,另以自稱投資比特幣及美國股市獲利或佯稱其為AI晶片供應商及知名電腦公司董事等手法,對外佯裝為極具資力之人,誘使被害人等陷於錯誤後,再對被害人等施以需繳納建案工程款、加碼投資比特幣、可出售AI晶片等詐術,共計詐得5639萬餘元。他再將詐得之款項用以購買麥拉倫跑車、黃金條塊及名錶等財物,藉以隱匿犯罪所得並滿足其奢靡生活。
檢警後續在宜蘭、新北搜索,查扣市價高達800萬元的麥拉倫跑車1輛、特斯拉電動車1輛、現金280萬餘元、百達斐麗名錶1只、名牌愛馬仕花瓶1個及1兩黃金金塊5條等財物。檢察官並就其中麥拉倫跑車、特斯拉電動車、黃金金塊5條等高價財物進行偵查中變價拍賣,並委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拍賣,其中黃金金塊已於11月4日以78萬8500元售出,車輛部分擇期再為拍賣,藉此徹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
檢方認為,范正值壯年,不循合法途徑獲取財物,僅為一己私利,長期詐取他人財物奢靡度日,不法所得高達5639萬餘元,造成被害人受害甚深,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檢方指出,范男行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5646萬元之罰金,並聲請沒收其犯罪所得。嗣於12日法院審理後裁定范男120萬元具保,然因具保無著改以羈押。
桃檢呼籲,民眾提防各類詐欺陷阱,以避免個人寶貴財產 蒙受損失,本署將持續與執法機關打擊詐欺犯罪,對於重大 詐欺犯罪均會從重求刑、沒收犯罪所得,展現政府打詐決心, 落實「五打七安」政策,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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