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牙醫阿財(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婚後感情惡化,竟恐嚇「不願意幫我吹喇叭,那妳就系賀(死好)」、「妳就是我的代理孕母」等,後來更搶奪對方手機、抓頭髮拖行,造成阿玲多處瘀青。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財犯恐嚇危害安全及搶奪罪,判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二審期間雙方和解,阿財支付20萬元精神撫慰金與4.7萬元手機賠償,最終獲緩刑3年,並受保護管束,不得再對妻子實施任何暴力,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阿財與阿玲於2018年2月結婚,同居於北市中山區松江路某房屋,婚後兩人感情變調,沒想到,阿財竟於2023年3月間凌晨,趁阿玲返家進入浴室時奪取手機,防止對方錄影蒐證,接著強拉阿玲的左上臂,試圖要阿玲以臉部辨識方式解鎖手機,過程中他還抓住阿玲的頭髮,強行將人從床上拽至床下,再拖到大門口趕出去,導致阿玲左上臂、左側後腰及臀部瘀青等傷害。

不僅如此,阿財早在同年2月就已出言恐嚇阿玲,「越不聽我的妳就會越痛苦」、「不願意幫我吹喇叭,那妳就系賀(死好的台語)」、「我這輩子只摔一個人手機,就是妳」、「順便叫妳台南的家也要小心一點,因為我真的要發火的時候,我一直是玉石俱焚...我本來活著就沒有差,我什麼都有了,我什麼都感受過了」、「妳就是我的代理孕母,要嘛妳不走,好,我繼續X妳,我就X到妳到我的標準,妳做不到我就修理妳到死」、「這個恐懼夠妳記10年」等語。

台北地院審理,阿財不思理性處理夫妻間的糾紛,竟恫嚇、搶奪妻子持用的手機,並傷害對方身體,足見其法治觀念薄弱,欠缺對他人法益尊重;惟念其犯後尚能坦承犯行,但雙方未能和解,兼衡阿財的犯罪動機、手段、所造成損害、碩士畢業、自述從事牙醫、需扶養2名子女、經濟小康等一切情狀,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搶奪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至二審,期間雙方達成和解,阿財急忙支付2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賠償手機損失4萬7000元。法官認原審於量刑部分並無違誤,最後諭知阿財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不得再對妻子實施任何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全案確定。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台北市 #牙醫 #恐嚇 #代理孕母 #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