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仁武區近日發生犬隻互咬事件,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表示,將會同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進一步查核相關飼主身分與犬隻品種,釐清事發經過並依法處理。

動保處指出,若涉案犬隻為農業部公告的危險性犬隻「比特犬」,飼主必須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於犬隻進出公共場所或公眾可出入場域時,由成年人陪同,並確實繫上1.5公尺以內牽繩及配戴透氣口罩,若飼主違反規定,將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呼籲飼主應善盡管理責任、避免犬隻脫離控制,以保障自身、他人及其他動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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