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被罰的搜尋結果,共781筆
到路口沒有轉啊!有位高雄駕駛抱怨,因要右轉提前靠右行駛,卻被民眾檢舉「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吃上600元罰單,讓他不滿表示「原來右轉靠右也不能提早」,長知識了。此違規罰單被PO上網後,網友也看傻眼,表示「你有經過一個路口了」、「大家塞車你把自己當機車,不檢舉你要檢舉誰?這麼聰明在台灣是要收罰單的」。
證交所今天同步對玉山金(2884)及三商壽(2867)開罰20萬元。
新北市林口區1名母親1日深夜在地方臉書社團匿名發文,控訴女兒在某語文補習班因作業未完成,被老師當眾罰「深蹲100下」。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網友質疑補習班體罰過當、已觸法。對此,新北市教育局2日表示,已接獲通報並啟動稽查,若屬實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重罰,最重可罰60萬元並列入不適任名單。
一名男子阿國被警方指控「闖紅燈」遭罰1800元,氣得提起行政訴訟。他強調當時「綠燈才走」,懷疑警員不僅看錯門牌、連路口都搞錯。經法官調閱密錄器影像與號誌時制資料後,發現兩個方向的紅綠燈不同步,警方誤判情節明確,因此,判決撤銷罰單,阿國也因此成功「翻案」討回公道。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騎機車與汽車發生擦撞,她自認是對方未打方向燈突然右切導致,短暫停留詢問未獲回應後便自行離開。沒想到此舉卻讓她吃上「肇事逃逸」的罰單,不僅被罰3000元,還得被吊扣駕照3個月。林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遭法官打臉,認定她「明知碰撞卻閃人」就是違規,判她敗訴,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男子阿國(化名)日前駕車行經石岡區豐勢路口,被民眾以行車紀錄器檢舉,「未在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遭警方開罰6千元並要求參加道安講習。然而,阿國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勘驗行車影像後,認定阿國與行人距離超過3公尺,並未違規,最終撤銷整張罰單。
28歲TWICE的日籍成員Sana(湊崎紗夏)身高有164公分,最近韓國天氣氣溫驟降,Sana曬出自己穿迷你裙,外面套了一件羽絨長版外套的照片,一雙逆天極細筷子腿超吸睛,粉絲也讚她可愛,兼具美麗又性感。
近期社群平台Threads上大量出現「瘦身前後照」,不少自稱減重成功的網友貼出照片,並在留言附上聯繫方式,暗示可提供減肥方法。家醫科醫師王姿允指出,這類減肥詐騙貼文容易讓民眾誤信而上當。她表示,醫師幫患者減重時,必須小心翼翼撰寫衛教文章避免被開罰,但非專業卻能到處張貼這類照片騙人,卻不會被處分,令人感嘆。
雲林縣一家知名餐廳多次被檢舉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經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查獲,今年5月被裁處停業7天,沒想到8月又再次被查獲漏開統一發票,9月被裁處停業14天。雲林分局呼籲店家不要心存僥倖,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一旦被查獲遭停業影響收入,可說是得不償失。
台灣2024年離婚率在亞洲排名第2,僅次於中國大陸,民俗專家廖大乙供奉「遊學太子」走訪台灣各廟宇,26日駐駕雲林縣口湖鄉興安代天府,廟方27日表示廖大乙特別準備5枚金幣與5個紅包,結合廣場象徵「一起久久」的「1799驛站」,送給前5對來拍婚紗照的新人們,希望新人們都能婚姻幸福,降低台灣離婚率。
據觀察者網報導,因為男性從業者佔大多數,人們習慣稱外賣員為「外賣小哥」;而現在,路上跑外賣的女騎手肉眼可見地多了起來。最新數據顯示,女外賣員在1400萬外賣大軍中的佔比已達到了約1/4。
高雄一間租車公司因承租人開車超速,被警方舉發並遭高雄市交通局裁罰「吊扣車牌6個月」,氣得提告喊冤。業者強調,租車合約早就明文禁止危險駕駛,已盡監督義務,卻仍被懲罰。法官審理後認為,交通局未能證明該公司有疏失或放任違規,裁罰有誤,判決撤銷原處分。
陸製螺螄粉、魔芋爽到處趴趴走、隨處可見,被外界指責是防止非洲豬瘟的破口。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將建請食藥署調整「旅客免衛福部許可證明,可攜帶6公斤食品入境」規定。緊縮到什麼程度?關務署官員表示,針對食品入境涉及衛福部權責,需由衛福部決定,預計下周就會發函詢問。
美商加熱菸17日開賣,但外包裝未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遭衛福部要求下架。台灣拒菸聯盟今天(22)號召10多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怒批菸商藐視台灣法律、踐踏國人健康,並質疑跨國菸商不願遵守法規標示,恐有「不能說的秘密」。
到底在急什麼!有駕駛日前開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南路與吉林二路路口時,當時前方號誌轉為綠燈後,沒想到就有一輛休旅車疑似要搶先左轉,便「大切西瓜」,下秒就撞上一名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對方被撞倒在地久久不能站起。
檢警自今年2月、5月發起兩波調查拘提藝人涉嫌逃兵案的動作後,今(21日)又無預警發起第三波行動,名單還包含曾獲得金鐘影帝頭銜的陳柏霖、修杰楷等知名男星。對此,律師陳君瑋今午發文表示,檢警選在金鐘獎後再度辦案抓人,可能是給明星保留顏面。
立法院20日審查NCC人事同意權案,主委被提名人成功大學資工系暨研究所特聘教授蔣榮先率先登場備詢。藍委葉元之提及名嘴稱官員不適任就被裁罰,蔣表示「這也是他的言論自由」。被問到NCC裁罰中天26連敗,蔣稱考慮不再上訴,至於中天復台則要根據司法判決最後的解讀而定。
被罰900元鬧上法院!男子阿國(化名)去(2024)年因為愛車停在路邊,被警方以「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舉發,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開罰900元。阿國不服,認為「根本沒妨礙通行」,決定提告討公道。法官審理後,認為他確實只是「輪胎微微壓線」,未造成阻礙,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新聞提要■路透訪調緬甸詐騙園區受害「豬仔」,揭露園區生活慘狀,但報告暗示泰國機場移民官與詐團勾結,泰國官方批路透扭曲事實。
男子阿國駕駛計程車停等紅燈時滑手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舉發「手持使用行動電話」,遭裁決處開罰3千元、記點1點。阿國不符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堅稱「車子根本沒動,只是停紅燈看導航、訊息」,請求撤銷罰單及違規記點。